Policy will guide the action, today will determine the future
“因為人類太精明於自己的利益了,因此我對人類是悲觀的。我們對待自然的辦法是打擊它,使它屈服。如果我們不是這樣的多疑和專橫,如果我們能調整好與這顆行星的關系,並深懷感激之心對待它,我們可有更好的機會存活下去。”(懷特)
事實上,自人類誕生以來,如何面對和選擇未來壹直是個永恒的話題,是未雨綢繆還是臨渴掘井甚或杞人憂天,歷史留下的是壹個個開局有別而結局也大相徑庭的悲歡離合的故事。
42年前,當人類環保的航船自斯德哥爾摩啟航時,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這壹具有裏程碑作用的文件。宣言總則中有句中國人曾經耳熟能詳的話,就是面對危機“人類總得不斷地總結經驗,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前進。”大會秘書處之所以采納中國代表團建議增加的這段話,就是其普世價值與現實意義。(據說,他們並不知道出自毛主席語錄)正是基於以上的認識,人類從未停止探索和拯救的步伐,也正是對未來的壹份期待,本月初來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締約方和觀察員國家、公約秘書處及聯合國有關組織、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新聞媒體的上萬名代表聚集到秘魯首都利馬,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0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10次締約方會議,以尋求氣候危機的解決之道。
與近年締約方大會前夕大多彌漫出的緊張、激烈和悲觀的氣氛有所不同的是,今次的與會者大多抱著壹種輕松的期待。而這與利馬大會召開前中國與美國,這兩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冠亞軍”簽訂的《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有關,聲明提出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非化石能源占壹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
這意味著十五六年後,中國作為壹個經濟快速增長的發展中國家,將承諾溫室氣體減排的義務。中國氣候變化立場的變化,雖然是西方發達國家期待已久並多次提出的談判條件,但令他們始料未及的是,中國這麼快就設定了碳減排的時間節點,更為巴黎氣候大會通過新的碳減排協議奠定了積極的基礎。
中國氣候變化之“變”,並非沒有氣候談判的外來壓力,但決定改變的內因則源於中國政府正在研究的國家能源安全戰略和推動中國能源消費、供給、技術和體制革命的措施。中國的能源革命,不僅可以減少溫室氣體的減排,而且更有意義的是,能夠提升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競爭力和低碳能源的應用比重。
“十壹五”以來中國節能減排的努力研究已經初見成效,比如在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當中,中國占了四分之壹;在去年全球總的可再生能源的增量當中,中國貢獻超過三分之壹。
而對於廣大中國公眾來說,政府宣布的溫室氣體峰值目標將會帶來更直觀和實惠的好處,那就是化石能源消費比重下降、能源利用效率提高所帶來的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下降和空氣質量提高的協同作用。
中國氣候變化對策之變,是全面總結西方國家“先汙染後治理”教訓,審時度勢,大膽創新的結果;也體現了決策者回應民眾關註,讓APEC藍常駐的積極態度。同時,又為世界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如何應對氣候變化樹立了壹個可供借鑒的標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