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磷合約處理常常使用化學除磷劑來處理,很多企業在處理過程中會出現合約除磷效果不佳的情況,那麼這種情況該如何解決呢?首先我們要清楚是什麼原因導致的這種情況的發生。
合約除磷效果不好的原因:
1.藥劑選擇的不好
除磷劑壹般用鋁鹽和鐵鹽,鋁鹽有硫酸鋁、鋁酸鈉和聚合鋁等,其中硫酸鋁較常用。鐵鹽有三氯化鐵、氯化亞鐵、硫酸鐵和硫酸亞鐵等,其中三氯化鐵最常用。也有用石灰除磷的,比較少。壹般來說,新型除磷劑>除磷效果鐵鹽>鋁鹽>鈣鹽!
但目前這三種除磷劑相比新型特種磷去除劑SPT-P5來講,無論是從效果上還是用量上均有限制,因此選擇合適的除磷劑是解決除磷的有效方法。
2.PH範圍影響
合約PH值範圍對化學除磷的影響,鋁鹽、鐵鹽做為除磷劑,其最佳除磷效果所需要的PH值範圍為6.5--7.0,特種磷去除劑SPT-P5的PH範圍為2.5~4.5,PH的控制與調節是影響除磷效果的主要原因之壹。壹般合約中的堿度影響較大,除磷劑會使得合約堿度太低時,則會影響到除磷劑的反應效果,所以壹旦出現這種情況需要馬上加堿。
3. 投加量
除磷劑投加量多少對除磷效果的影響,化學沈澱除磷過程中除磷劑的投加多少對除磷效果的好壞是呈壹個反向的拋物線形狀的狀態,當我們通過試驗測試出除磷效果最好的時候的那個投加量的時候,多加或者少加都會使除磷的效果呈下降趨勢。
綜上所述,上述三點是解決化學除磷效果的主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