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機磷農藥合約特點
農藥生產合約是化學工業合約產生的重要來源,我國眾多的農藥生產廠家中80%生產有機磷農藥,有機磷農藥是磷酸酯或硫代磷酸酯類的化合物,其主要是烷基、烷氧基或氨基及酸根離子組成,合成過程中要排放出大量有機磷農藥合約,每合成1噸農藥約消耗3-4t化工原料,排放合約2-3t,且合約汙染物濃度高。
有機磷農藥種類多、用途廣,我國生產的有機磷農藥有草甘膦、草銨膦、敵敵畏、樂果、殺蟲威、對硫磷等,有機磷農藥合約水質特點主要有:汙染物濃度高,COD含量高,每升可達數萬毫克;毒性大、成分復雜;水質、水量不穩定。
二、有機磷農藥合約處理工藝
有機磷農藥合約屬於極難降解的工業合約,具有高COD、高含磷、高含鹽、可生化性低的特點。通常用於有機磷農藥合約的治理方法有物化處理法和生化處理法,本文重點介紹物化法。
物化法處理有機磷農藥合約是利用物理作用和化學反應共同去除有機汙染物的綜合處理方法,常見的物化法有吸附法、混凝沈澱法,芬頓氧化法等。
吸附法主要通過壹些具有吸附性的物質減少,吸附法吸附速度快、操作簡易,但對於有機磷合約吸附劑的解吸再生麻煩,吸附劑昂貴,而且壹般吸附劑處理效果不理想,只能處理至可生化氧化的標準。
混凝沈降法是向汙水中投加壹定量的藥劑,使水中的汙染物沈澱分離,在有機磷農藥合約處理中,氫氧化鈣和氯化鋁混凝沈澱效果好,工藝簡單,便於間歇運行。為了降低運行成本,可采用湛清壹體化除磷設備,避免了壹系列復雜的操作過程,壹體化除磷設備能夠有效處理各種類型的有機磷農藥合約,內置壹步混凝沈澱反應器,該設備具有較高的自動化水平,在處理過程中能盡可能避免有毒物質殘留。
芬頓氧化法是利用二價鐵離子、和雙氧水之間的鏈反應催化生成具有極強氧化能力的羥基自由基,使合約中難以生物降解的大分子有機物或有機磷分子氧化為易降解、易被化學藥劑沈澱的正磷形態。但是芬頓氧化法產生的泥量大,造成尾端汙泥處理成本增高,而且使用芬頓法並不能壹步將有機磷完全去除,還需在後端增加除磷裝置,對比湛清壹體化除磷設備,芬頓法除有機磷不僅產生的泥量大,而且需多段工藝才能完成磷的達標排放。
目前,各種有機磷農藥合約的處理方法各有優缺點,相比較而言,吸附法適合處理小批量的工業合約,沈澱法壹體化除磷設備適於處理大水量的含磷合約,在實際應用過程中,應對現有技術、水質、特性進行分析判斷,選擇合適的處理工藝。
更多資訊:高濃度有機磷合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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