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鍍行業中的含鎳合約有什麼特點
(蘇州湛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蘇州 215300)
首先電鍍合約的產生途徑可劃分為清洗水、廢鍍液及地坪沖洗水三大類,三者分別具有不同的特性,第壹類清洗水:在電鍍生產工藝中,電鍍線的每壹環節均會涉及清洗過程,除個別情況為壹級、二級沖洗外,大部分環節為三級清洗,使得整個產線產出大量清洗水,這類水含鎳量較低,水量較大,整體處理難度不高;第二類廢鍍液:鍍液在使用幾個周期後開始失效,部分工藝需要對鍍液進行過濾或補加,也有部分工藝只能報廢,這類合約通常水量不多,但汙染物濃度極高,處理成本高昂;第三類地坪沖洗水、;這類合約水量並不大,但通常將不同水質的合約混合在壹起,
其次,根據不同鍍種及工藝條件,鍍液成分各不相同,隨之,排放出的合約種類也不盡相同。對比電鍍與化學鍍兩大工藝,由於相異的反應機理,兩種合約中的鎳離子形態完全不同,電鍍工藝中的鎳離子遊離在溶液中容易被捕捉去除,而化學鍍工藝中的鎳離子被牢牢包裹在絡合劑中,不易被去除,盡管可以通過破絡釋放鎳離子,但是破絡方法在成本與效果之間難以兼得,使合約總體處理難度較高。
除此之外,同壹鍍液相反的pH條件也會使合約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質,大多數重金屬離子在堿性條件下可發生化學沈澱,鎳離子同樣具備該種特性,且能與多種價格較低的氫氧化物生成氫氧化鎳沈澱,但是為了前期反應的順利進行,通常在堿性環境完成金屬欲鍍的工藝,其產生的合約往往需要助劑防止金屬還原,與合約處理思路相悖,因此處理難度往往比酸性廢液更難。
總結電鍍含鎳合約的所有特性,無論濃度高低、有無絡合劑、溶液酸堿性,在處理時可以將易處理含鎳合約歸為壹類,將難處理合約歸為壹類,前者使用常規絮凝沈澱法去除,後者則需額外綜合考慮處理成本及處理效果,在所有處理工藝中,物化沈澱法依然是性價比更佳的選擇,但所有除鎳藥劑中僅有高效除鎳劑HMC-M2均可應對此類難處理合約,將水中的不同形態的鎳離子處理至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