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鍍含磷合約的處理方案
(蘇州湛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蘇州 215300)
電鍍含磷合約屬於工業含磷合約的典型代表,與生活含磷汙水的不同之處包括:1.磷的價態不同;2.磷含量存在較大差異;3.磷濃度波動範圍區別明顯;4.合約環境不同。具體而言,電鍍含磷合約中含有低價態的次亞磷,且不同時段合約中磷濃度波動較大,與此同時,合約還存在較高濃度的鹽分及多項重金屬,因此電鍍含磷合約很難像生活汙水壹樣采用生物除磷法取得穩定的效果。
對電鍍含磷合約的處理,宜采用化學沈降法。
常見化學除磷法有鋁鹽法、鐵鹽法、石灰法等,均起步較早,技術成熟,在去除正磷時,三種工藝可分別取得較好的結果,並且不會對後續生化設施的正常運行產生抑制,但是,三種工藝只能去除正磷,對次亞磷、有機磷的去除效果非常微弱,從原理上分析,三種化學物質不能與次亞磷、有機磷生成穩定的化學反應,因此不能用於去除正磷之外其他形態的含磷合約。
如上圖,去除電鍍含磷合約中的次亞磷需使用次亞磷去除劑HMC-P3。
次亞磷去除劑HMC-P3為湛清環保自主研發的壹類無機鹽,采用均相共沈澱技術,無需將電鍍合約中的次亞磷氧化為正磷,兩者直接結合生成不溶性的沈澱,既減少了反應時間,又降低了處理難度,且汙泥產量較少,對次亞磷合約的處理效果極強,可直接處理至總磷<0.5mg/L,由於該技術對正磷同樣生效,因此次亞磷去除劑HMC-P3正在逐步取代石灰鋁鐵鹽等物質成為合約除磷的統壹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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