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伏合約中總氮的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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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業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其發展對調整能源結構、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隨著發展新能源政策的發布,中國由光伏電池的代工工廠逐漸成為太陽能光伏發電強國,相應公司數量越來越多,而在解決能源汙染的同時,光伏行業的合約處理已成為水處理行業的突出難題。
值得慶幸的是,光伏合約由於生產工藝的穩定性,合約類型也隨之相對穩定,通常主要包括含氟合約、有機合約及含硝合約,其中總氮正是來源於含硝合約,主要由多晶制絨酸槽後漂洗水組成,對這類合約的總氮處理目前有兩個思路:壹是生物脫氮,二是零排放,兩者由於成本的巨大差異,使生物脫氮法占有更為廣泛的市場。
對兩種方式分別進行詳解:
1.廢液零排放:
即盡可能使汙染物減少至零,實現對資源完全性的循環利用,避免給自然生態產生任何廢棄物的方案或技術。
目前在對工業合約的整體工藝設計規劃還未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零排放,部分技術可做到壹部分回收利用,另壹部分減量排放,即使如此,仍需要投入較高成本,用於回用物質提煉、廢物減量以及減量後的高濃廢物處置,對多數企業,這樣的成本較難承受,並且在回用過程中,相關技術未見成熟,仍在摸索之中,因此,無論是單獨為總氮設計零排放裝置還是將總氮處理並入整體工藝,零排放仍是壹項需繼續改進的方案。
2.生物脫氮法:
即利用微生物的生理代謝作用將總氮實現轉化的過程。
由於該類合約中的總氮形態多為硝酸根離子,因此在生物脫氮原理中側重厭氧轉化環節,最簡單的工藝是常規活性汙泥法,基建成本相對較高,其他諸如氧化溝與SBR等工藝相對成本較低,但對氮的脫除效率並不高,且需要較大的占地面積,整體而言,生物脫氮法中的各項技術起步較早,工藝較為成熟,可以廣泛使用在不同規模的汙水廠,缺陷是,脫氮效率不高,且高濃度硝酸合約對微生物有壹定的致死性,效果不佳。
綜上所述,對光伏合約總氮的去除宜采用生物脫氮法。
目前對傳統生物脫氮法的改進中,佼佼者為湛清HDN工藝,該工藝經過特殊結構設計,是壹項實現運行成本、脫氮負荷、菌種耐受力、反應器結構、占地面積、汙泥產量、內部氣體流態、微生物數量等參數全面提升改進後的撬裝式反硝化設備,專為各類工業合約處理研發,可解決電鍍、化工、線路板、醫藥、印染、食品等行業生化出水總氮超標問題以及鋼鐵、玻璃、光伏等大量使用硝酸等企業的出水總氮超標問題,能夠快速適應工業合約高鹽分、高毒性、高硝氮、波動大的水質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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