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總氮總磷處理藥劑的相關介紹 汙水主要分為生活汙水及工業合約兩類,總氮總磷是合約中普遍存在的汙染元素,對生活汙水而言,具有水量龐大、氮磷濃度低、含鹽量少、水質毒性弱等適宜微生物生長繁殖的特點,建立容積足夠大的生化處理池,通常可以借助人為控制理化環境培養出的微生物達到去除氮磷的目的;但對工業合約而言,水質成分太過復雜,各行各業所產生的合約均不相同,同行業不同廠區排放出的合約成分也存在很大差異,因此,處理工業合約較之生活汙水難度系數急劇上升,壹方面沒有壹套通用的成熟工藝,另壹方面在處理程度上存在很多局限性,就氮磷指標而言,其高鹽分、高毒性的特點均會影響微生物的活性,使生化過程中微生物的富集較慢,存活時間大大縮短,從而降低生物對氮磷的去除效率。 現有技術中對氮磷的去除還包括物化法,但用藥劑處理時需明確反應原理,首先氮在水中的存在形態包括有機氮、氨氮、硝態氮和亞硝態氮,目前化學法去除氮只能去除氨氮,而不能去除硝態氮,但增設總氮排放標準之後,硝態氮和亞硝態氮包括有機氮均會計入總氮測量結果之中,因此水中氮的去除僅靠藥劑並不能實現;與氮不同的是,水中磷的形態包括正磷、焦磷、次磷、亞磷、有機磷,化學法可根據不同反應機理去除不同形態的磷,對磷元素的去除,化學法更加便捷高效、效果穩定。 綜上而言,水中氮磷的處理不能混為壹談,對於磷的去除可采用化學法,而氮的去除則選擇生物法或者生物化學結合法,換而言之並不存在總氮去除藥劑。 那麼,總氮應該怎麼去除? 對工業合約來說,水質成分較為復雜,當壹項合約處理工程開始啟動時,首先要確定的就是水中各種汙染物的種類及濃度,其次要確定後續生產中可能發生的水質變化及合約處理過程中會產生的副產物,盡管沒有完全通用的處理工藝,但基本流程均是先去除重金屬,之後去除水中氮磷,最後調節水質pH,然而三者之間依然可選擇性的改變順序來適應不同工藝條件和水質特點。針對工業合約的這些特點,湛清環保分別推出了除磷藥劑以及脫氮設備: (1)湛清HMC-次亞磷去除劑:可有效去除常規除磷劑無法去除的次亞磷,而水中正磷、有機磷也可同步去除。 (2)湛清HDN-高效脫氮設備:占地面積僅6m2,單體模塊,可放置在汙水站的任何工藝環節,脫氮率高,靈活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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