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明年1月1日就要正式實施了,排汙企業要抓緊準備。不要等到環保局的人查上門,說自己不知道。”11月18日,在中國環境記協舉辦的落實新環保法座談會上,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處罰處副調研員李錚說。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根據規定,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將於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新環保法由於增加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條款,加大了處罰力度,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這也意味著,從2015年開始,企業將面臨著壹個全新的、更加嚴格的環保執法環境。
但上市公司環境社會責任調查活動辦公室等機構的最新調查發現,不少企業對新環保法知之甚少,甚至心存幻想。
粗放型增長雖然刷亮了經濟數據但也給中國帶來了非常嚴重的環境問題,汙染狀況嚴重超出環境自身的凈化和承載能力。水汙染、大氣汙染、土壤汙染等環境問題集中爆發,環境治理卻陷入企業違法排汙、監管部門執法不力、受害群眾投訴無門的惡性循環。
新環保法出臺在我國嚴峻環境現實面前備受期待。“有些企業老總不怕罰款,但如果限制其人身自由,損失可就大了。”李錚說。
“有些企業埋設排汙暗管,做得‘非常完美’,查都查不到。”環保部政法司法規處處長王煒說,新環保法實施後,違法排汙企業不僅會受到罰款,相關責任人員也會受到行政拘留等處罰,如果是排汙危險廢物,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我國涉及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約30部,行政法規約90部,還有大量的環保標準。王煒稱,全國人大明確《環保法》是環境領域的基礎性法律,規定的是基本的環境制度。
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新環保法頒布後,環保部給相關部門分解了54項具體任務,負責起草實施細則。
前不久,環保部將《環境保護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辦法》、《實施環境保護查封、扣押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暫行辦法》、《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4個配套文件向社會公開,並征求意見。
王煒說,新環保法壹個創新之處就在於確立了“保護優先”和“損害擔責”的原則。環境保護不再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而是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環境保護相協調。政府、企業和公眾是三大責任主體。
新環保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領導幹部虛報、謊報、瞞報汙染情況將會引咎辭職。出現環境違法事件,造成嚴重後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領導、環保部門等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引咎辭職”。
針對“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新環保法又設計了“按日計罰”。王煒舉例說,排汙企業違法排汙了,按照違法的天數計算罰款,上不封頂,直至罰到企業改正為止
本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按日計罰”這壹條受到了各界的歡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所副所長常紀文此前曾表示,“按日計罰”後,很多違法的企業肯定無法生存,面臨淘汰。
李錚說道,這兩年環保部門對違法排汙企業的打擊力度明顯在加大。“去年兩高司法解釋出臺以來,環保部門向公安部門移送的案件有700多起,超過了以往10年的移送案件總數。今年上半年,環保部門向公安移送案件達到800多起,已經超過了去年全年的總數。”
根據新環保法,環保部門還將設立“黑名單”制度,企業的違法信息將納入誠信檔案。在上市、融資等環節都會受到嚴格限制。“環保部正在就相關工作與發改委等部門,進行規範和細化。”王煒說。
“中國治理環境問題,最大的挑戰來自於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上述座談會上,中環循(北京)環境技術中心總經理龔宇陽說,“在地方上,有些政府官員整天招商引資,與企業走得非常近,怎麼去監管?”
龔宇陽說他曾經接過兩個短信,壹個是某地環保局長深夜發給他的,說自己正在壹個拆遷工地,協助城管部門拆遷,“是壹把手安排的任務”。另壹個短信,這位環保局長說他正在深圳招商。
“這位環保局長說他壹個星期,‘5+2’,‘白+黑’都在忙著招商和其他事務,環保的事根本管不了多少。”龔宇陽說,新環保法實施後,關鍵是政府要擺正位置。
專家還稱,我國的法制建設尚不完善,尤其在壹些經濟落後的基層地區,行政幹預還很嚴重,壹些汙染大戶往往同時也是利稅大戶,受到地方壹些領導的“特別關愛”。
針對地方保護主義的問題,新環保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並要加大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汙染和其他公害的財政投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根據新環保法,環保部門如果不作為,人大可以監督。每年政府要向人大匯報工作。還可以社會監督,包括公眾參與、民主監督等。另外是司法監督,環保部門不履職,公眾可以把環保局告上法庭。
“除了加大執法力度外,汙染物排放標準也亟待提高。”座談會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何願平說。
他說,近年來我國汙水處理僅政府投資部分就超過5000億元,可見其力度與決心。然而,至今卻仍然不得不面對日益嚴峻的“水臟、水少、飲水不安全”問題。
“我認為中國汙水治理最嚴重的問題之壹便是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過低。”何願平說。
新環保法第二章第十六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汙染物排放標準。”何願平建議,水汙染嚴重地區應提高地方汙水排放標準,還當地壹片碧水藍天。
新環保法第二十五條賦予環保部門查封、扣押的行政強制權;第六十條規定了環保部門可以對超標超總量的環境違法行為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和停業關閉措施。
而常紀文最擔心的是,能否嚴格執法。“如查封扣押權,環保部門敢不敢去扣押,需要怎麼配合。”他說,環境監管部門下壹步將面對更大的壓力,必須行使好權利,執法不是簡單的執法,要出實招、硬招。
據本報記者了解,此前,就新環保法中有關“拘留”的問題,相關部門也存在不同的看法。目前,相關細則仍在協商中,最終將由公安部牽頭發布。
而對於查封、扣押的問題,基層環保部門在執行中同樣存在困難。河南省壹位環保局的官員對本報記者說,“環保部門壹旦扣押企業設施設備,需要支付存放費用,這些錢誰來出。我們日常的檢查、執法費用已經相當拮據了。”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在實施細則中提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預算,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環境監察局行政執法處罰處處長姬鋼說。
“作為企業,我們更關心的是新環保法的實施對我們意味著什麼,有什麼樣的發展機遇,企業能夠做什麼。”天豪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鄧群說。
他建議,新環保法實施後,應盡快出臺節能環保等領域的綠色清單和綠色通道目錄,特別是針對京津冀等重點地區,明確節能環保等符合國家政策,特別是有助於京津冀發展的項目,簡化審批程序、簡化流程、減免費用等。
鄧群還�出了兩項具體的建議,包括成立“京津冀節能減排專項投資發展基金”,對列入京津冀及國家綠色發展目錄的項目,進行產業投資,鼓勵節能環保和現代服務業領域內企業做大做強;設立“京津冀綠色碳排放交易銀行”,借鑒《京都議定書》關於CDM交易的規則,開展三地碳排放強制******,鼓勵清潔發展機制在京津冀的落實和實現。